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9号提案提出的明确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建议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商业、住宅项目用地规划、审批、登记等手续。一是明确配套设施的相关设计规范。在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方案中明确配套设施建设配比、规模,并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二是严格规范项目规划核实。项目完成建设施工后,严格按规划审批方案中各类功能进行规划核实。项目主体、公建配套设施等未按规划审批明确建设的,依程序告知项目业主整改或移交执法部门执行整改,项目需完成整改后方可通过规划核实。三是依法办理公用设施登记。按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的各类公用设施用房作为登记单元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明确产权归属。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推进商业、住宅项目用地全流程管理工作。强化规划引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准入标准。完善登记制度,确保不动产登记合法合规。通过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功能布局、技术指标等要素全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6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