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业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公开信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现将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降低海能龙福郡A区项目(A-01-01-a地块)停车位配建数量相关事宜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广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9月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申请降低海能龙福郡A区项目(A-01-01-a地块)停车位配建数量。经核,业主申请调整事项符合《来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要求,因项目属于部分已建、已售、已交付使用,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征求业主与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
二、用地情况及调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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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权利人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停车位指标调整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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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海能龙福郡A区(现维林北路与纬十路交叉口东北角) |
城镇住宅用地 |
“机动车:≥1.5辆/100㎡商业建筑面积+1.2辆/户”调整为“≥1.0辆100㎡商业建筑面积+1.0辆/户” |
三、公示地点
1.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b.dnr.gxzf.gov.cn/);
2.项目现场:海能龙福郡A区涉及地段、楼栋;
3.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规划公示展板。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1日(10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有意见的,可书面向我局反映或发函到我局规划科邮箱ghk4291470@126.com。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12楼,联系电话:0772-4282137,邮编:546100
附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9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