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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降低海能龙福郡A区项目(A-01-01-a地块)停车位配建数量的批前公示

2025-10-09 09:00     来源: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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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业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公开信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现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降低海能龙福郡A区项目(A-01-01-a地块)停车位配建数量相关事宜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基本情况

促进广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9月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申请降低海能龙福郡A区项目(A-01-01-a地块)停车位配建数量。经核,业主申请调整事项符合《来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要求项目属于部已建、已售、已交付使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征求业主与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

二、用地情况及调整信息

用地权利人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停车位指标调整信息

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海能龙福郡A区(现维林北路与纬十路交叉口东北角)

城镇住宅用地

“机动车:≥1.5辆/100㎡商业建筑面积+1.2辆/户”调整为“≥1.0辆100㎡商业建筑面积+1.0辆/户”

三、公示地点

1.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b.dnr.gxzf.gov.cn/);

2.项目现场:海能龙福郡A区涉及地段楼栋

3.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规划公示展板。

四、公示时间

2025109日至20251021(10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有意见的,可书面向我局反映或发函到我局规划科邮箱ghk4291470@126.com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12112楼,联系电话:0772-4282137,邮编:546100

附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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