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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取广西南方丘陵 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来宾)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5-12-04 17:05     来源: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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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来宾)实施方案、工程设计、监测与成效评估三项技术咨询服务的采购工作我单位拟公开选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本次招标代理工作。现将选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来宾)实施方案经费预算:333.59万元工程设计,经费预算:321.65万元;监测与成效评估,经费预算:443.90万元

三、服务内容:代理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来宾)实施方案、工程设计、监测与成效评估三项技术咨询服务的招标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提供招标代理全程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已在广西财政厅进行注册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代理工作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前三年202211月至202511经营活动中未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无行政违法记录证明;

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来宾市自然资源局递交报名材料,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报名;

(五)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为本次代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熟悉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报名及后期招标代理服务所有工作;

携带代理机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出示原件、报价函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以上文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身份证原件除外

六、公告有效期:

2025124日至1210日。

七、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2025年1211日上午10:00在来宾市自然资源局14楼1416会议室(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进行,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以抽签方法选定一个机构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若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足2个,则唯一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入选)。

八、选定程序:

请参加抽签的代理机构相互监督,相互核查是否具备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随机进行抽签;

抽签中签的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此次采购的招标代理工作。

九、其他补充事宜

如参选机构对于本次招标程序有异议的请于20251210日18:00前向本单位提出异议申请;如参选机构对于本次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异议申请。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25124日至12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来宾市自然资源局9910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72-4287066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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