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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保障来宾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建设,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5日对《来宾市城镇开发边界第3次局部优化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5日(5日)。
二、公示地点
1.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b.dnr.gxzf.gov.cn/);
2.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规划公示展板。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有意见的,可书面向我局反映或发函到我局规划科邮箱ghk4291470@126.com。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12楼,联系电话:0772-4282137,邮编:546100。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0日
(联系人:陈铁中 联系电话:0772-42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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