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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拟对废旧电线杆进行拆除,具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第三方实施。现对兴宾区绿源路南尾至市妇幼保健院交叉路口处一根废弃电线杆拆除及道路路面整改工程进行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地址、经费预算控制价及完工时间
项目名称:兴宾区绿源路废弃电线杆拆除及道路路面整改工程;
项目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绿源路南尾至市妇幼保健院交叉路口处;
经费预算控制价:1.49万元(¥14,900.00);
项目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二)服务内容
1.前期勘察与安全布控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明确废弃电线杆的具体位置、权属及周边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2)制定详细的拆除与施工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在作业区域周边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围挡及交通导行设施,保障过往群众及车辆通行安全。
2.废弃设施拆除与清运
(1)全权负责废弃电线杆的机械/人工拆除、吊装、搬运作业,确保拆除过程规范、安全,不损伤周边原有建(构)筑物及市政设施。
(2)作业完成后,及时将所有拆除废弃物(包括电杆、横担、线缆、底座等)清理外运,做到工完场清。
3.场地恢复与路面整改
(1)负责对电杆拆除后的遗留基坑进行回填、夯实与硬化处理,恢复地面原貌。
(2)对拆除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原有路面破损区域进行修复,确保路面平整度、强度及外观符合市政道路通行标准。
4.其他相关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的清理与外运、施工所需临时设施的搭建与拆除、施工噪音与扬尘的控制措施以及与周边居民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服务要求
1.施工单位须严格遵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自治区现行的相关安全、质量、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2.工程完工后,须确保现场无遗留垃圾、无安全隐患,道路恢复平整畅通,达到市政道路等相关行业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及移交管理条件。
3.须配合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现场验收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具有从事电力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相关的有效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询价单(见附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以上材料请密封后于2026年3月30日18时00分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来宾市自然资源局1116室,邮编:5461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拒绝接收。联系人:小邹,联系电话:0772-4225166。
四、其他补充事项
询价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投标供应商参选,选取有效报价最低供应商为中标人。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
附件:废旧电线杆拆除及道路路面整改工程询价单
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废旧电线杆拆除及道路路面整改工程询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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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报价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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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绿源路废弃电线杆拆除及道路路面整改工程 |
1.废弃电线杆、底座等拆除整改并清理外运,做到工完场清; 2.对电杆拆除后的基坑进行回填、夯实与硬化处理,恢复地面原貌; 3.对拆除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原有路面破损区域进行修复,确保路面平整度、强度及外观符合市政道路通行标准。 |
严格遵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自治区现行的相关安全、质量、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项目完成整改后,须确保现场无遗留垃圾、无安全隐患,道路恢复平整畅通,达到市政道路等相关行业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及移交管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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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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