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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在线访谈活动直播记录

2021-08-27 18:00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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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办《金土在线—厅长在线》活动,以网上现场访谈、网友提问、图文直播的方式,通过互联网与广大网友就“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有关内容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回答网友的提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杜新波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访谈活动并回答网友提问。

“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在线访谈活动直播记录

[下午3:31]       主持人:   广大网民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我是本期在线访谈的主持人,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们举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线访谈活动,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参加在线访谈与广大网友互动交流的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让我来介绍一下,他们分别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杜新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处长覃秋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阳柳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张卫成;欢迎各位领导的到来。

[下午3:33]       主持人:   杜党组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今天访谈的大力支持。今天我们在线访谈的主题是“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大力实施“增存挂钩”,盘活存量土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想请杜党组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下午3:34]       杜新波: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交流。近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把盘活存量土地作为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来抓,完善政策、创新举措、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下午3:35]       杜新波:   (一)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桂政办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0〕22 号)等文件,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制度,通过政策创新加快推进提升存量土地利用效率。

[下午3:36]       杜新波:   (二)加强工作部署和督导。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区盘活存量土地工作会议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推进会议,从自治区层面研究部署盘活存量土地工作;二是成立工作组到问题多、矛盾集中的市、县进行专项指导;三是按季度通报市、县盘活存量土地等情况,并抄送市、县人民政府;四是落实“增存挂钩”要求,减少盘活存量土地不力的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

[下午3:38]       杜新波: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部分市、县根据要求成立了盘活存量土地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近五年平均供地率、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纳入对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三是建立了广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效能。

[下午3:40]       杜新波:   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工作来抓,不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创新任务落实方式方法,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十三五”时期,共盘活存量土地174.15万亩,比自治区下达任务多67.95万亩,任务完成率达到163.97%;2018—2020年连续3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增存挂钩”任务,其中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比例分别为26.5%、24.78 %、20.47%,在全国排名处于上游;闲置土地处置比例为27.4%、48.22%、32.40%,大幅超过15%的任务要求。2020年,通过“增存挂钩”机制获得了13.27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仅盘活了存量土地,而且拓展增量空间,较好地促进了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下午3:41]       杜新波: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盘活存量土地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自治区正在部署推进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即实施《全区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

[下午3:41]       主持人:   那能不能请您向大家介绍一下《全区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具体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下午3:42]       杜新波:   好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明确提出了通过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到2023 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全区盘活存量土地90 万亩以上;全区“增存挂钩”中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每年达到18%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每年达到25%以上;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9%,单位工业增加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10.5%;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西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水平。

[下午3:43]       主持人:   各位网友,如有与本期主题相关的问题可以随时提问。

[下午3:43]       梁颖杰:   杜组长,您好,我想了解下我们为什么要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开展这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下午3:43]       杜新波:   我们着力在六个方面统筹推进盘活存量土地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形态,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格化、集约型的城镇空间格局,推动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优化各类园区用地布局,做到产城融合、商住平衡和功能复合。将各市存量土地盘活数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作为下达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激励规模的依据,提高各市推进存量土地盘活的积极性。在项目准入和建设用地审批中,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产业政策,严控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准入,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从源头上减少新的存量土地产生。

[下午3:44]    杜新波:   二是强化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强化建设用地批后征收和前期开发。对2019 年底前批而未征的建设用地,要整合力量,开展土地征收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建立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利益保障机制,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行土地征收“净地交付”模式,着力提高征地效率,为及时供应土地打下基础。对批而未供的土地,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要抓紧落实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前期开发进度,使其尽快达到出让条件。

[下午3:46]       杜新波:   三是释放农村存量土地潜力。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旅游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先行推进需求集中、工作基础好、土地管理水平高的县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完善适合我区实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和服务监管体系,构建兼顾政府、集体、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逐步释放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潜力。四是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能。建立工业用地“亩产论英雄”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制定和实施差别化奖惩政策,以正向引导和反向倒逼措施促进工业用地利用效能提升。按照“谁提出、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以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加投资监管协议为依据,建立工业用地联合监管机制。逐步推广工业项目“标准地”、“拿地即开工”等土地供应模式,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用地原址升级改造、扩容增效,加快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步伐,同时加大产业园区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力度,着力提升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下午3:48]       杜新波:   五是加大建设用地供应监管力度。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行为,不得将土地供应给无实际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得违反规划以公园、绿地、空闲地等用途为名虚假供应土地,不得以划拨方式供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经营性用地,不得订立虚假的土地供应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不得超审批面积供应土地。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严禁“毛地”出让。自治区每年下达各市盘活存量土地任务,并按完成15%、40%、75%、100%的进度实施季度管控。六是推动低效用地高效利用。建立行政与司法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涉诉土地盘活利用。建立市、县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操作规则和市场服务体系,完善市、县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机构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推进市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低效用地高效利用。推动有需求的市加快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配套政策,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旧城镇、城中村集中连片改造,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创新闲置土地流转方式,以交易鉴证、预告登记等方式引导更多闲置土地依法转让,促进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切实降低闲置土地数量。

[下午3:49]       主持人:   杜党组,专项行动着力在六个方面统筹推进盘活存量土地工作,请您再给大家介绍有什么保障措施。

[下午3:49]    杜新波:   好的。为确保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我们的行动措施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盘活存量土地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盘活存量土地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工作。

[下午3:49]       何轩辕:   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怎么认定为失效?失效后怎么处置?

[下午3:50]       杜新波:   (二)强化协同配合。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推动涉诉土地盘活利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规范项目准入。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招商、园区管理机构等单位人员和有关专家参与的产业项目入园联合论证机制,并从产业定位、发展规划、投资规模、投资强度、节约集约用地、节能环保等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联合论证意见作为产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和后期监管的主要依据,防止出现“囤地”、“圈地”的现象。探索实行工业项目“土地码”管理模式,实现资料和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下午3:52]       杜新波:   (四)落实奖惩措施。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存量土地盘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奖励、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能耗指标和林地指标奖励挂钩制度,将存量土地盘活数量、低效用地处置和用地效率作为奖励指标和安排指标的依据。在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时,对完成年度“增存挂钩”任务的市奖励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未完成的市核减2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未按季度进度完成盘活存量土地任务的市,暂停其建设用地、林地审批。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大且处置不力的市、县,调减其建设用地规划规模指标;对用地效率高、人地水产经济匹配度高的市、县,调增其建设用地规划规模指标。对2020 年后批准的建设用地,两年内未供应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同时收回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指标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五)加大宣传力度。自治区有关部门要通过举办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成功案例等方式,总结推广存量土地盘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结合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存量土地盘活体制机制创新。各市、县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下午3:52]       肖青:        当前全区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对盘活存量用地是如何考虑的?

[下午3:52]       主持人:   好的,感谢杜党组的详细介绍,使我们深入了解了全区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相关内容。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下面进行的是互动交流阶段,网友们如有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提问。

[下午3:53]       梁颖杰:   杜组长,您好,我想了解下我们为什么要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开展这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下午3:53]       主持人:   下面我们请自然资源厅利用处处长覃秋菊回答网友梁颖杰的问题。

[下午3:54]       覃秋菊:   好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贯彻落实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相关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也指出,2020年起国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明确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增存挂钩”等土地要素配置机制,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除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外,需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获取。盘活存量土地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必然手段。

[下午3:56]    覃秋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从资源使用这个源头抓起,把节约资源作为根本之策;必须坚定不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当前,全区自然资源粗放利用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尚未牢固树立,土地资源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问题仍较为突出,现有批而未供土地数量相当于近几年全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4倍。此外,随着国家进一步强调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初步下达广西国土空间规划2035年建设用地年均增加量仅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66%左右,全区用地需求保障率不到50%,供需矛盾未来更加突出。因此,我们要时时刻刻绷紧“节约集约用地”这根弦,时时刻刻把盘活存量土地、优先使用存量土地作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导向,扎实做好保护利用和保障发展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

[下午3:56]       主持人:   下面我们请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张卫成回答网友何轩辕的问题。

[下午3:57]       张卫成:   好的,我简要回答这个问题。一、关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失效的认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失效和撤回用地批准文件处置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73号)规定,认定失效用地批准文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自动失效用地批准文件。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满两年未用地、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未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未实施前),该批次(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二)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这种情况,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必须是整个批次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批准文件申请撤回,不得申请批准文件部分用地撤回。 2.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因征地拆迁无法实施、相关规划和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的。 3.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并能处理好有关征地补偿事宜。

[下午3:59]       张卫成:   二、关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失效后的处置。 (一)开展批准用地清查。市、县人民政府对已经依法批准的用地进行清查,清查符合自动失效或符合申请撤回条件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二)现场核实地类。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是否一致,并出具现场核实地类情况书面说明。(三)处理有关征地补偿事宜。对自动失效或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前,须处理好有关征地补偿事宜。(四)市、县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原批准机关申请撤回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经批准后,当地政府将土地返回给农民耕种,并办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相关费用的转结手续等工作。

[下午4:00]    主持人:   下面我们请自然资源厅规划处处长阳柳凤回答网友肖青的问题。

[下午4:02]       阳柳凤:   好的。目前我厅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区“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央要求,国土空间规划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依据,必须坚持节约优先、集约利用,提升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率,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目前,我区在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和积极引导存量用地盘活利用:一是指导各地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我厅遵循“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构建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规划协调衔接和传导机制,与各地开展了六轮次的逐一对接和多轮调研,重点包括对各地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指导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先盘活存量、精准配置增量、用活用足流量,切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下午4:04]    阳柳凤:   二是指标分解时充分考虑各地存量用地的情况。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于广西基本区情和发展阶段,以资源要素集约高效配置和向优势地区倾斜为原则,构建了“需求—供给—实施监管—评估奖励机制”和“1551”全周期资源要素高效配置体系,将指标分解与各地的“存量、流量、效率、品质和结构”5个方面挂钩,对于存量大、用地效率低的市县在指标供给上适度核减,对于用地效率高的市县予以适度倾斜。同时构建规划实施管控机制,引导各地充分挖潜流量指标、积极盘活存量指标、积极提高用地效率,对规划实施过程中指标确实不足的,可以申请自治区奖励指标以保障用地需求,倒逼和引导各市高质量发展。三是全面摸清重点工业园区存量用地情况。结合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研究,我厅充分运用三调数据、三维遥感平台、大数据、产业园区清查等数据和技术手段,对全区工业用地和131个园区用地和规划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并专题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信息,支撑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同时我厅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从自治区层面加强统筹和引导,研究工业用地指标配置、激励和奖惩政策,助力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

[下午4:06]       主持人:   感谢几位处长的详细解答。杜党组,您看,参与活动的人越来越多,遗憾的是,因时间关系我们的活动到达尾声了。

[下午4:06]       杜新波: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提问,谢谢各位网友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转相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并给予答复;对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以促进我们的工作。

[下午4:08]       主持人:   广西自然资源厅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在线访谈活动到此结束了,欢迎大家持续关注自然资源工作,再次感谢各位领导莅临现场,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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