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植物饮料及特种食品项目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西组团凌湖路与高岭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内(门牌号:来宾市福兴路8号)。
二、调整理由
1. 项目生产需要,新增生产车间;
2. 建、构筑物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与原总平设计审定的建筑面积不符,需调整一致。
三、主要调整内容
1. 取消预留仓库、预留仓库二;
2. 新增植物提取车间建筑占地面积为1101.58㎡,建筑面积为4660.48㎡,计容面积为20792.36㎡;
3. 质检办公室占地面积由657.72㎡调整为659.04㎡,建筑面积由1973.16调整为1977.12㎡,建筑高度由12.0米调整为12.35米;
4. 提取车间占地面积由2216.31㎡调整为2238.81㎡,建筑面积由6501.14㎡调整为6536.60㎡;
5. 仓库占地面积由3593.81㎡调整为3584.98㎡,建筑面积由7347.62㎡调整为7249.94㎡,建筑高度由11.0米调整为11.50米;
6. 危险品库建筑高度由5.1米调整为4.70米;
7. 门卫室占地面积由50.00㎡调整为49.24㎡,建筑面积由50.00㎡调整为49.24㎡,建筑高度由4.2米调整为4.15米;
8. 泵房建筑高度由4.2米调整为4.70米;
9. 污水池占地面积由135.00㎡调整为120.73㎡,厌氧罐占地面积由153.90㎡调整为153.07㎡,乙醇地埋罐占地面积由100.00㎡调整为116.84㎡,药渣场占地面积由200.00㎡调整为190.32㎡;
10. 循环水池调整为消防水池,占地面积由200.00㎡调整为320.00㎡;
11. 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由8654.26㎡调整为8721.61㎡,总建筑面积由20580.94㎡调整为20660.40㎡;
12. 容积率由1.03调整为1.04,建筑密度由43.2%调整为43.55%,机动车数量由34个调整为43个,非机动车数量由60个调整为100个。绿地面积由3004.20㎡调整为3004.50㎡。
其它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调整审定的内容不包括
原经住建审定验收合格的消防水池的退界。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然资源局网站。
五、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4281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