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对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的技术把关和指导作用,促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高质量推进。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决定组建来宾市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现就专家遴选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接受来宾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从事土地开垦、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各类技术文本、项目各阶段的评定审查工作。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为建立完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推荐范围
广西区内符合入库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入库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我市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现状和发展状况较为熟悉。
(三)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四)从事土地(自然)资源管理、环境工程、工程测绘、土地工程与技术、生态治理及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国土空间规划、经济财会、工程造价、道路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岩土工程等领域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五)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现场踏勘等外勤工作和技术评审工作。
(六)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四、遴选方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来宾市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推荐。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来宾市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
(二)个人廉政承诺书(附件3)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学历证书
(六)其他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邮寄或送至市自然资源局10楼1005室。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1号。邮箱:92499644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兰海娟,0772-4293218。
六、评选和管理方式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本着公平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对推(自)荐人选进行审查评选,经市自然资源局局务会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来宾市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并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批入库专家聘期三年,期满后可择优续聘。
附件:
1.来宾市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
2.来宾市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表
3.个人廉政承诺书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0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