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我市将供应一宗市本级收储的商住地块。我中心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取来宾市滨河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出具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滨河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二、地块位置
地块位于来宾市老城区滨江北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东南角。
三、地块面积
地块面积:52687.39平方米(折合79.03亩)。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来宾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等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对其所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服务的最高控制价为23.71万元。
六、服务期限及提交成果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提交经评审备案的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一式六份。
七、报价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相关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经验。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提交文件要求和报名截止时间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询价单(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以上材料请密封后于2025年10月28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1110室,邮编:546100。如逾期送达,我方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九、中标单位的确定
选取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
十、其他事项
中标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单位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未尽事宜请咨询我中心杨工,联系电话:0772-4231867。
附件:
1、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询价单
2、来宾市滨河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工作量清单。
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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