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年产50万吨高档特种纸造纸项目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来宾市河南工业区滨堤路与铜岭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调整理由
优化设计。
三、主要调整内容
1、西北角停车场入口往南调整;
2、门房南面非机动车停车数量由50辆调整为60辆;
3、办公楼进深尺寸由13.75米调整为14米;
4、过磅房、倒班宿舍二建筑单体移动位置;
5、过磅房南面磅移动位置;
6、所有厂房钢屋面颜色改为银灰色;
7、成品仓库建筑高度由10.75米调整为13.43米;
8、PM2、PM3造纸车间北面机动车数量由14辆调整为15辆;
9、成品仓库北面增加机动车停车位12辆;
10、水泵房轮廓尺寸由32.50米*8.0米调整为34.90米*8.60米;占地面积由260㎡调整为300.14㎡;建筑面积由260㎡调整为600.28㎡;计容面积由66.00㎡调整为300.14㎡;建筑高度由5.2米调整为7.4米;
11、降压站轮廓尺寸由36.50米*9.50米调整为36.12米*15.24米;占地面积由346.75㎡调整为399.90㎡;建筑面积由346.75㎡调整为399.90㎡;计容面积由693.50㎡调整为399.90㎡;建筑高度由10.40米调整为5.7米;
12、原料车间建筑高度由14.60米调整为14.10米;
13、锅炉房轮廓尺寸由30.20米*24.50米调整为32.50米*24.20米;占地面积由739.9㎡调整为361.70㎡;建筑面积由1772.50㎡调整为809.20㎡;计容面积由1980.75㎡调整为809.20㎡;层数由5层调整为2层;建筑高度由28.80米调整为13.8米;
14、取消脱敏综合楼;
15、原料车间南面增加露天锅炉附属设备;
16、斜网房轮廓尺寸由20.50米*10.50米调整为26.91米*11.40米;占地面积由215.25㎡调整为306.77㎡;建筑面积由436.36㎡调整为619.58㎡;计容面积由383.25㎡调整为619.58㎡;建筑高度由15.9米调整为15.30米;
17、取消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加药间、芬顿反应池、调节预酸化池、UMIC、曝气池;
18、在原有鼓风机房位置新增综合用房;建筑轮廓尺寸为32.25米*25.75米;占地面积为651.56㎡;建筑面积为1310.95㎡;计容面积为1578.85㎡,建筑层数为2层;建筑高度为18.40米;
19、新增调节酸化池-厌氧污泥池-事故池-AO池、深度处理池/斜板沉淀池、污泥浓缩池;
20、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由68232.57㎡调整为69363.46㎡;总建筑面积由83406.86㎡调整为82311.55㎡;建、构筑物计容面积由146437.34㎡调整为146536.02㎡;
21、建筑系数由52.35%调整为53.20%;
22、东面增加次出入口B;
其他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然资源局网站。
五、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3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4281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