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来宾市华侨大道与铁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调整理由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师周转房(青年教师公寓、人才公寓楼)项目因施工单位未按学校新调整总平面坐标放线,导致建成的教师周转房(青年教师公寓)建筑轮廓线向西偏移了约0.85米,不满足设计条件退华侨大道道路红线20米的要求,无法通过项目验收工作,需要调整总平才能进行规划验收。
三、主要调整内容
1、调整教师周转房(人才公寓楼、青年教师公寓)建筑位置,教师周转房(人才公寓楼)建筑控制点J117后退华侨大道道路红线由原来的20.02米调整为20.15米;控制点J121后退华侨大道道路红线由原来的20.77米调整为20.33米;教师周转房(青年教师公寓)建筑控制点J123后退华侨大道道路红线由原来的20.00米调整为19.20米;控制点J124后退华侨大道道路红线由原来的24.15米调整为23.04米。
2、21#学生宿舍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60.23米调整为59.98米。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然资源局网站及项目现场。
五、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9日至9月8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4281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9日
关联文件: